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4-06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意向书自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佛照(海南)公司”)与上海亮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亮舟”)股东蒋爱良、蒋世娣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佛照(海南)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上海亮舟 51%股权,根据意向书的约定,意向书的有效期为
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到期,现有效期即将届满。
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交易进展
意向书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截至目前,双方仍未能就本次股权收购达成一致并签署最终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事项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构成违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意向书仅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自动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