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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1 深市 佛山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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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9-06-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重要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就配股说明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 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致有误导成分。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由本董事会负责解释或提供本配股说明书内容以上其它资料。
    1.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股票简码:粤照明A
    3.股票代码:0541
    4.公司名称:佛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地址:佛山市汾江北路15号
    6.主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7.配股类型:普通股
    8.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9.配股总额:2315.1万股
    10.每股发行价:8.00元人民币
    11.配股权证数量:2315.1万张,其中照明A1权926.1万张,照明A2权1389万张。
    重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1995年1月3日
    除权日:1995年1月4日
    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日期:1995年1月3日至1995年1月6日
    权证交易日:1995年1月9日至1995年1月13日
    认购配股缴款日:1995年1月16日至1995年1月27日(期内营业日)
    配股交易日(个人股应配部分):1995年2月22日
    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2股新股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配股方式:本次配股采用派 发配股权证的方式进行,派发给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股东的权证为照相A1权,派发给国家股股东和定向法人股东的权证为照明A2权,但照明A2权缴款认购转换成股票后,在有关政策出台前,不可上市流通。
    权证编码:照明A1权编码为8541;照明A2权编码为3541。
    认购配股缴款地点: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
    一、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深交所《1994年度分红派息和配股运作方案》等法规的规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第六届股东大会通过的《一九九四年度配股方案》,报广东省证监会以"粤证监发字[1994]087号文"批准,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43号复审通过。
    本次配股以每10股配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2315.1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东配售867.9万股,个人股东配售926.1万股,法人股东配售521.1万股。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股发行的有关机构
    1.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钟信才
    地址:佛山市汾江北路15号
    电话:(0757)2813838
    传真:(0757)2816276
    3.主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深圳市深南东路南方国际大酒店12-13楼
    电话:(0755)2256728-1200
    传真:(0755)2256728-1322
    4.股份登记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佛山证券登记公司
    地址:佛山市同济路2号二楼
    电话:(0757)3325516
    5.律师事务所: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2楼
    电话:(020)7760231
    6.财务顾问:深圳信鼎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上步中路6号信托工贸大厦东五楼
    电话:(0755)3220185
    三、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及总数:本次配股以现有11575.5万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即本次配股总数为2315.1万股,其中社会公众和内部职工股现有股数4630.5万股,可配926.1万股;国家股4339.5万股,可配867.9万股;法人股2605.5万股,可配521.1万股。
    2.配股方式:股东凭配股权证认购。
    3.配股价格: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8.00元。
    4.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截止1995年1月3日下午3点40分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的全体股东。
    5.自1995年1月3日至1995年1月6日,本公司股票停止托管和转托管。
    6.本次配股总数为2315.1万股,配股权证2315.1万张,每张认购一股。
    7.本次配股前股本总额为11575.5万股,其中:
    (1)尚未流通股份:8102万股
    (2)已流通股份:3473.5万股
    本次配股如全部股份募足,股份总额将达13890.6万股,其中:
    (1)尚未流通股份:9491万股
    (2)可流通股份:4399.6万股
    四、配股权证派发
    1.本次配股采用配股权证方式,配股权证分为照明A1权和照明A2权两种,照明A1权即为社会公众和内部职工股配股权证,照明A2权为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证。
    2.本次配股权证由证券登记机构按10:2的比例直接记入截止股权登记日的各公众股东的股东帐户。在1995年1月9日至1995年1月13日每一交易日内,凡属本次配股对象的照明股东可凭身份证、股东代码卡、股票存折到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拥有的权证。
    3.法人和国家股东可凭委托授权书在其指定登记机构办理照明A2权的托管,由证券登记机构按10:2的比例直接记入其帐户。
    4.由配股所产生的零碎股(不足一股的)不予以派发。
    五、配股权证交易
    1.照明A1权、照明A2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手,每100张为1手。
    2.照明A1权、照明A2权的交易时间为1995年1月9日至1995年1月13日。
    3.配股权证的交易程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配股的认购
    1.凭粤照明A股配股权证可以认购股票。认购股票时间为1995年1月16日至1995年1月27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每1张配股权证可认购1股粤照明配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
    3.零股认购方式与整股一样。
    4.认购者在认购时间内凭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
    5.截止1995年1月27日,未被认购的权证系个人股部分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法人股部分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配售股票的交易
    1.凭照明A1公获配股票定于1995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2.配股所产生的零股交易时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安排。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凭照明A2权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八、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之收入约折人民币18520万元(未扣除费用),主要用于以下项目:1.投资5000万元发展和开发节能型新光源。
    我公司是一间以生产电光源为主的工业企业,业务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结构尤其是节能电光源是国家早在几年前就建议推广应用的。本次配股所筹集的资金仍着重投资电光源这一主产业,使公司更具有良好和稳定的发展前景。本次投资节能光源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扩大生产场地,把现有的节能光源发展壮大,在产量和质量上提高档次,以高质量的节能光源满足市场需要,为社会节约更多能源,提高社会效益;二是购置测试设备,完善节能光源测试手段,确保产品质量;三是研制开发新的节能光源,增加花色品种,增加竞争能力。
    2.投资5000万元扩建务庄灯泡厂。
    继续扩展务庄灯泡厂,把总公司原有的池炉车间、灯丝车间和普泡车间等劳动密集型的部分老产品搬迁去务庄灯泡厂,腾出地处繁华地带的总公司这块地方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开辟新的利润来源。
    3.投资3000万元,开发和研制新光源硬质玻璃卤钨灯。
    研制用价廉的硬质玻璃代替价昂的石英玻璃两种材料的价格比较,如两者均采用进口料生产出来的卤钨灯其成本可降低1倍;如采用国产硬 质玻璃就比进口石英玻璃的价格降低4倍。这对于卤钨灯产量占绝对优势的我公司,其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为此,我们下决心,继续投入人力和资金,把硬质玻璃卤钨灯这个项目研制成功,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4.投资1000万元收购"佛山市照明厂"。
    经佛山市政府批准,我们将投资1000万元买下原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投入禅昌公司与务庄灯泡厂重新评估后的资产,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增殖,为我股份公司扩大发展生产提供资产和物质。
    九、盈利预测
    本公司董事会预计,若无不可预测因素出现,我们完全有把握确信完成本公司1994年度预测税后利润为14467万元,按总股本11575.5万股计每股税后盈利为1.25元。
    十、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本公司主要出口产品管型卤钨灯的主要原材料石英玻璃管仍以进口为主,随着外汇率的提高,价格正在上涨。然而,由于本公司信誉卓越,购货量大,各国外客商都愿以较稳定、合理的价格供货。此外,本公司正在国内定点培植石英玻璃生产厂家,以在不久将来替代进口材料。
    (2)能源消耗──本公司热耗源主要为进口石油气,价格较高,影响生产成本。而当出现国际性能源危机,将对本公司的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对此,本公司将建立稳定可靠的石油气供应网点,并已对灯泡生产线进行了必要的改进,以适应改用国产石油气。
    (3)外汇风险──本公司产品90%出口,部分原材料进口,因而对外汇汇率的变化反应敏感。对此,本公司将更密切注视外汇市场的不断变化,尽量缩短结汇期限,以减少由于汇率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行业风险:近年来,我国电光源工业不断发展,全方位改革开放带来更剧烈的竞争。为此,本公司环视国内的生产形势和国际市场变化,扩大出口和占有国内市场外,短期内使摩托车灯和汽车灯等新产品形成规模,为公司的发展增加竞争力。现正在加速建成的电光源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将致力开发电光源生产和节能新光源等新产品,保持公司在全国同行的领先地位和在国际市场较强的竞争能力。
    3.市场风险:本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国内厂家对国外市场的竞争。本公司90%以上的产品出口到美国、加拿大、香港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一旦上述地区的市场发生不利的变化,将会增大市场风险。对此,本公司将在继续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扩大国内、国际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4.政策性风险:"复关"后,国外质优产品将对本公司产品市场有一定的影响,从而给汾江牌灯泡增加竞争对手。但是对本公司来说,这既是一种风险,也是一种机遇。我们可利用复关后进口原材料关税降低的机遇,尽量降低生产成本,使本公司产品在价格上更有竞争力,保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