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于贵州省登记注册)
一九九五年度对原股东每10股配售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1.666股。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注册地:贵阳花溪大道北段135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黔中天
股票代码:0540
可配售股份数量:12838473股
每股认购价:3.2元
配股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及《上市公司办理配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A股94分红派息95配股运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并经贵州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旨在向股东和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此次配股之详细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石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135号
电话:(0851)5826467
传真:(0851)5825702
联系人:张颖
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203栋
电话:(0755)3203484
传真:(0755)3203517
3、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夏
电话:(0755)3228776-149
传真:(0755)3228950
联系人:李宏义 林昌
4、股份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贵州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省府路111号
电话:(0851)5810821
传真:(0851)5820350
5、法律顾问:贵州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
电话:(0851)6825503
传真:(0851)6825584
经办律师:贾平 宋诗阳
三、本次配股方案
1、配售股票的类型: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元
3、每股发行价格:3.20元
4、配售股份比例:每10股配1.666元
5、可配售股份数量:12838473股
6、配股该当简介:对1995年12月26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和各异地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黔中天股东按每10股配售1.666股的方式配售股份。
7、预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4110万元(假设全获认购),配股发行费用60万元,实际可募集资金4050万元。
8、股权登记日:1995年12月26日
9、除权日:1995年12月27日
10、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对配股权的选择: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现持股量 持股比例(%) 股东承诺
贵阳市国资办:国家股 36261663 47.06 转让
中国光大银行:发起人法人股 1680000 2.18 转让
深圳安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1560000 2.02 转让
北海元亨物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1560000 2.02 转让
中国宝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法人股 4200000 5.45 转让
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权需要转让的,将由承销商根据需求情况安排协议转让。
11、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如下(单位:股;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增量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资 送股 配股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
1.发起人股份 61061663 41061663
其中:国家股 36261663 36261663
境内法人股 4800000 4800000
2.募集法人股份 12000000 12000000
3.转配部分股份 8840073 8840073 8840073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3061663 8840073 8840073 61901736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股) 24000000 3998400 3988400 279984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24000000 3998400 3988400 27998400
三、股份总数 77061663 12838473 12830473 89900136
注:1、本公司在1995年10月向原股东以10送2的比例送股,并以10派0.3元的比例派发现金股息,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10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1995年10月11日。
2、假设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全部转让,并假设股全部募足。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一)公众股配股的认购
1、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日期:1995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2、公众股配股资格为1995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和各异地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黔中天公众股东。黔中天公众股东每持有10股可获配中天股票1.666股,配股价格为每股3.2元。
3、认购本次配股票的时间是1995年12月29日至1996年1月12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
4、认购者持股票存折、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按上述时间和价格,以在该处可使用的银行存折或现金,申请认购不多于规定配售数量的股份,并在该处可使用的银行存折或现金,申请认购不多于规定配售数量的股份,并由股份托管证券商发给认购收款凭证。
(二)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的认购
1、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包括转配部分)直接在承销商处认购,认购时间与公众股配股相同。
2、社会投资者可以向承销商申请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由承销商安排配股权的协议转让。
(三)认购期截止后未被认购的股份,公众股部分将由承销商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部分按代销处理。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凭公众股配售认购的黔中天股票,起始交易日是1996元月22日,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可到托管证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证券登记机构办理查询手续。
2、凭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认购的黔中天股票,1995年内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中天花园
本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的50%投资于中天花园。中天花园(原名茶店小区)经贵阳市计委“(1992)筑计基字第256号”文批准立项及建设部“建房(1991)830号”文批准列为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是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级住宅示范小区,规划用地近30公顷,静态投资总额222000万元,1994年累计已完成投资3336万元,预计于1997年完成第一期工程,投资回收期为两年。贵州省系山岭重丘地区,从因地制宜规划住宅小区分布和美化城市建设来看,中天花园的开发在规划设计、建设及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二)中天大酒店
本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的30%投资于中天大酒店。中天大酒店位于贵阳市黄金地段。经贵阳市计委“(1994)筑计基字第5号”文批准立项是中华中路改造工程的主体项目之一,静态投资总额12000万元,1994年累计已完成投资1350万元,贵州省是著名的旅游地区,现有的宾馆酒店不能满足中外游客的需求。中天大酒店的建设已取得省市政府及国家旅游局的支持,投资回收期为6年10个月(不含建设期两年,基准收益率取14%)。
(三)天都花园
本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的20%投资于天都花园。天都花园是贵阳市交通主干道都司大道改造工程的主要部分,都司大道改造工程经贵州省计委“(1992)黔计投字第257号”文批准立项,天都花园1组团由四幢集住宅、商场为一体的商层建筑组成,静态投资总额18000万元,1994年累计已完成投资3800万元,组团基础这完成,天都花园将成为贵阳市的又一个商贸中心,销售前景看好,投资回收期为两年。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
本公司主要经营利润来源于旧城改造及配套建设中的房地产开发,产业政策风险较大,公司将审慎拓展多种经营,对已成立的多种经营实体逐步增加投资,以分散单一产业经营的风险。
2、市场风险
房地产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当经济衰退或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时,市场易受冲击,但贵阳市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仍处于初步阶段,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且反应较迟钝,另一方面,从贵阳市城市建设方面来看,急需兴建和改造的项目欠账太多,商业及居住用房需求缺口较大,估计在5-10年内市场需求仍处旺盛阶段。
3、融资风险,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资金密集型,除自有资金外,还需较大数量的借贷资金。当国家信贷政策紧缩时,对公司的营运将有不利影响,另外本次法人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可能发生不足认购情况,但本公司已树立良好信誉,与省内外金融机构有效好关系,融资能力相对较强,除了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外,公司还可采取将建设项目的股份化、预收定金等方法筹资,以解决资金问题。
4、股市风险:对于短期投资者而言,特别需要注意股市风险,政府主管部门及本公司都不保证承担任何股东流通的责任。但公司管理层会在经营过程中尽责尽力,以求本公司股票在市场上有良好的表现。
配股说明书附录
一、本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一九九四年度分红派息、配股及配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决定:“按每10股配2股的比例配股,共配12843611股,每股配售3.00-4.00元,预计可募集资金3853.08万元-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