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78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一、青洲二
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8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一(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二(6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为加快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优化电源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作为股东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青洲一项目”)和粤电阳江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青洲二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合计100万千瓦,动态总投资1,710,725万元,资本金按照动态总投资的20%设置为342,145万元(总投资和资本金额度最终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由广东风电公司全资设立的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洲风电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工作。项目所需资本金由我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向广东风电公司分批增资。
青洲一海上风电场属于省管海域近海深水区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40万千瓦,拟选8MW及以上抗台风机型海上风机,预计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622小时,动态
总投资682,704万元,资本金按照动态总投资的20%设置为136,541万元(总投资和资本金额度最终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其余资金以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青洲二海上风电场属于省管海域近海深水区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60万千瓦,拟选8MW及以上抗台风机型海上风机,预计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554小时,动态总投资1,028,021万元,资本金按照动态总投资的20%设置为205,604万元(总投资和资本金额度最终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其余资金需求以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一(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二(6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
3、法定代表人:杨海胜
4、注册资本:83,651.29万元(公司已认缴金额合计359,125万元,目前广东风电公司正在就部分新增出资履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剩余部分认缴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分批增资)
5、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
6、经营范围: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7、本次增资情况:
股东 增资前 本次增资 增资后
认缴出资 股比 增资金额 出资 增资比例 认缴金额 股比
(万元) (万元) 方式 (万元)
广东电力发展 359,125 100% 342,145 自有 100% 701,270 100%
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
合计 359,125 100% 342,145 100% 701,270 100%
广东风电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72,679.33万元,总负债633,345.98 万元,净资产为239,333.3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07.16万元,净利润
741.5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风电公司总资产为1,460,492.62万元,总负 债为1,102,243.01万元,净资产为358,249.61万元,营业收入22,132.58万元,净利润 -4,734.65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广东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广东风电公司增资136,541万元用于建设阳江青洲一 海上风电场项目,增资205,604万元用于建设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增资前 后,广东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签订对 外投资合同,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未发生变化。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是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 战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 要举措,也是广东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 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期间,粤电力确立了立足广东、面向 全国,实施“1+2+3+X”发展战略(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统筹安全与 发展,做优做强煤电、气电、生物质发电业务,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氢能、 土地园区开发等),初步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增新能源装机1400万千瓦。
粤电阳江青洲一、青洲二合计10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是本公司继2021年底 实现建成120万千瓦海上风电目标后接续开发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资源项目,是公 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
新型电力系统以及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等系列能源战略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体现,充分表明公司担当作为、坚定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的信心决心,有利于公司后续资源的获取,实现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壮大新能源规模,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转型升级和新能源跨越式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在后续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军事影响风险、设备风险、投资造价风险、年利用小时数风险等。但国内的海上风电产业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发展,技术力量不断增强,装备制造和施工工艺不断进步和完善;广东风电公司及管理团队也通过多个项目建设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项目全过程中从设计、施工、设备选型、风险管理、运行方式等各个环节布置了针对性措施,有能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上风电是广东省重点战略新兴产业,是当前广东省仅有的具备规模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也是公司“十四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战略支撑。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一、青洲二10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未来在广东省及东南沿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同时公司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将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将明显提升,装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对公司加快实现转型升级和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