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45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0 年 2 月 14 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综合能源站项目公司及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按照 80%、20%的股权比例合资成立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湾公司”或“项目公司”),开展项目核准前期工作,前期工作费用按 1,200 万元控制。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惠州市大亚湾区,首期注册资本金为 2,200 万元。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同步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16,000 万元,用于大亚湾热电公司购置项目建设用地,其中我公司按照 80%股权比例需出资
12,800 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对外
披露(公告编号:2020-10、2021-34)。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以下简称“大亚湾项目”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 D5 地块内,规划建设规模为 2×60 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项目总投资估算 38.2 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 20%,经大亚湾公司策划和筹备,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
目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正式获得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核准批复。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股东投资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项目总投资 38.2 亿元,资
本金按照总投资的 20%设置为 7.64 亿元。扣除前期注入的资本金 0.22 亿元、1.6
亿元,剩余 5.82 亿元资本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由各股东按所持股比向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分批增资解决,其中,公司按照 80%股权比例后续需拨付资本金 4.656 亿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75193461A
4、法定代表人:刘平凡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608.005 万元
6、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6 号(2 号厂房(研发))6 楼
7、经营范围:石化及石化相关行业的投资经营,港口、码头及相关行业的投资经营,大亚湾开发区内土地及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为大亚湾开发区内的招商引资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电厂和热力管网的建设、生产及经营;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
产、销售及综合利用;电力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2,2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6 号(2 号厂房(研发))6 楼
5、本次增资情况:
注册资本 前次增资 本次增资 增资后
股东 实缴出资 比例 增资金额 比例 增资金额 比例 认缴金额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广东电力发展 1,760 80% 12,800 80% 46,560 80% 61,120 80%
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石
化工业区投资 440 20% 3,200 20% 11,640 20% 15,280 20%
有限公司
合计 2,200 100% 16,000 100% 58,200 100% 76,400 100%
截至 2020 年末,大亚湾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1,853.34 万元,总负债 119.92 万
元,净资产 1,733.41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466.59 万元。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大亚湾公司总资产 1,779.28 万元,总负债 206.00 万元,净
资产 1,573.2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60.13 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大亚湾公司增资 46,560 万元用于建设惠州大亚湾石
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增资前后,大亚湾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
有其 8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按股权比例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不
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未发生变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符国家能源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惠州市
电力支撑能力,满足大亚湾石化区西部的热负荷需求,同时可消纳周边重大项目
可燃化工尾气,促进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和能源高效利用,对广东省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已获得核准,各方面建设条件较好,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投资建设大亚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加快能源转型,优化电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清洁、低碳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建设期的政策、资金、外部协作条件、社会稳定、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环境保护等的风险,以及项目投产后电力市场、燃料供应及价格、热负荷不及预期、劳动安全等风险。公司将对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各种风险因素做好有关应对措施,在项目全过程从拓宽融资渠道、严控设计审核、施工策划及组织设计、设备选型、风险管理、运行方式、开拓用户市场等各个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将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1+2+3+X”战略,及时把握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布点新机遇,投资建设清洁、高效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对公司加快电源转型升级、优化电源项目战略布局等多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投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发电装机规模,提高清洁电源比例,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