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11 年 7 月 6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11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8 人,参与表决 9 人,其中林盛昌董事授
权委托唐远生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唐远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
程>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二款“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修订为:“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十九条增加第三、四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以任何形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一旦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对相关股东所持
股份进行锁定,该股东应尽快采取现金清偿的方式偿还,如不具备现
金清偿能力的,公司董事会应通过变现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以偿还侵
占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
务,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协助、纵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规定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同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
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罢免该名董事,构成
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
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唐远生董事作为关
联人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并修订<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
1、公司重组实施完成后,董事长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公
司长远规划等各方面倾注巨大心力,承担着公司规范及可持续发展的
重大责任,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董
事长基本年薪,由原40万元(税后)调整为70万元(税前),并自2011
年4月起按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2、原《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对薪酬范围制定不尽合
理,不能更好地发挥薪酬考核委员会职能。
考量上述原因,对《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第六条董事
长薪酬标准做出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董事长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年度薪酬总额范
围为人民币40-60万元(税后,所得税由公司支付)。
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董事长基本年薪
为人民币40万元(税后,所得税由公司支付),可在±30%幅度内进行
调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若超过±30%幅度,
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
董事长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年度薪酬总额范
围为基本年薪-基本年薪*1.5。
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董事长基本年薪
为人民币70万元(税前),可在±30%幅度内进行调整,具体金额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若超过±30%幅度,需经董事会同意,
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本年薪调整的,薪酬范围相应调整。
上述《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并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经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 201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针对董事长薪酬调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
次董事长薪酬调整是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程
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见公告。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充分有效地调动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并充分发挥公司
薪酬考核委员会职能,经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 2011 年第二次会议决
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具体
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范围”均调整为“基本年薪-基本年薪*1.5”。
修订后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告。
六、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唐远生董事、林盛
昌董事及王忠兴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与中
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液晶显示模组委托加工协议书>并调整
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1-029 号公告)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根据福建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
知》(闽证监公司字[2011]19 号)的要求,为切实有效地开展财务
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
制定了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成立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公司根据上述文件和工作方案的安排,于
5 月 16 日至 5 月 31 日对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
查,并形成《2011 年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对发
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设定了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八、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触
控模组材料项目投资有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唐远生董事、林盛昌董
事、王忠兴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公司 2011-030 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本公司 2011-031 号公
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