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工作进展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持续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1年11月16日本公司曾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事项(详见该日报纸)。此后,公司都在为实施资产出售而做
准备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若年内
不能盈利,公司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