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5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黄振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7人,代表股份243,325,25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9.16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69,314,65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2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5人,代表股份数74,010,5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95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901,5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39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将由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以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名下的4个发明权专利作为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一致。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相关担保的金额、期限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499,2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36%;反对38,825,9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91,1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律师、李紫竹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