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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4 深市 万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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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关于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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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34 证券简称: 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证
券代码: 000534)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 1 月 26 日、 2 月 2
日、 2 月 9 日、 2 月 23 日、 2 月 24 日, 3 月 3 日, 3 月 10 日, 3 月 17 日,
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5、 006、 007、 008、 009、 012、 013、 015)。 3 月 20 日, 公司召
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
目前,公司除了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事项外,正
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新重组事项”),公司拟收购上
海一郎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并向目标公
司增资并获得控制权。因该新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证券代码: 000534)自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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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的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 16 万泽 01、 16 万泽 02)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停牌及停换股。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者重组报告书,即最晚将在 2018 年 4 月 21 日前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2017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
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
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王晓芳、 王芳敏、 王卿、
王清芳。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前二至十名股东的关系未能核实。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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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为公司拟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海一郎合金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并向目标公司增资并获得控制权。
本次股权转让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最终收购股权及现金增资方案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上海一郎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基
本情况如下:
( 1) 名称: 上海一郎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2)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585219461D
( 4) 法定代表人: 王芳敏
( 5)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兴豪路 89 号 2-3 幢
(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7) 设立时间: 2011 年 10 月 31 日
( 8)主要股东: 王晓芳、王芳敏、王卿、王清芳各持有目标公司
25%股权。
( 9) 经营范围: 合金材料(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精密合金、镍铜
合金、镍基及镍合金)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不锈钢制品批发、零
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并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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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尽早确定具体交易方
案,并积极推进签署重组相关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
方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重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交易涉及利润承
诺及业绩补偿,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通过现金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部分
股权及其所包含的全部股东权益, 公司在收购目标公司部分股权之后向
目标公司现金增资并获得控制权,交易对方将配合公司实现上述股权转
让及增资。最终收购股权及现金增资方案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将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评估。上述股
权转让价格将参考由资产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最终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在评估结果的基
础上协商确定。
本次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未来可能会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与交
易对方的商洽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并公告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5、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拟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并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法律、评估服务。目前,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中介的各项工
作正在推进中。
6、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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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批或备案的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事项
无异议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定后,公司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
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
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重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新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