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2019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志雄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68,297,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378%。
股份的21.4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0,05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7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109,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52,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4%。
(二)会议列席情况:董事黄志雄、张译军、张逸诚、祁怀锦、蒋春晨、魏恒刚;监事樊均辉、卢朝、梁小明、伍立斌;财务总监张伟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鹏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共11项,表决情况如下: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7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2018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41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5%;反对883,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5%;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744%;反对883,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256%;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7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7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5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4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4,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33%;反对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67%;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5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4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4,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33%;反对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67%;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8、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7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9、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41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5%;反对883,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5%;弃权0股。
同意2,2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744%;反对883,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256%;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7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7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90%;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0%;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蔡海宁、阚会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