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配股已于10月27日开始缴款,鉴于部分投资者对珠海华电配股缴款和国有股、法人股权证转配个人股东后的认购和流通问题缺乏了解。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华电配股按原刊登的配股说明书方案执行。
2、缴款截止日延至11月14日止,无论是按期缴款还是延期缴款,所获配股票的1994年可流通部分均于1994年11月24日上市。
3、配股可流通部分为实际所认购的40%,如持有1000张华电A权的股东,认购时认购700股,则可流通部分为700×40%=280,暂不流通部分为700×60%=420。
4、本公司及承销商特增设咨询电话,持有华电A股的股东认购华电配股时,请务必咨询本公司及承销商。
咨询电话: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0756-3338838-332、340
深圳蔚深投资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0755-3241580 3351589-214
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0755-2256728-1322、1315
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