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事后审查,因为笔误,上述公告中“三、分红派息日期”及“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更正后: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除上述更正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 元(含税)
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23,314,907.60 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 1,760,902,645.9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137,016,564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22,099,384 股。
2、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85,082,8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2,099,384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3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158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5,082,820 100% 137,016,564 822,099,384 100%
三、股份总数 685,082,820 100% 137,016,564 822,099,384 100%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22,099,384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952 元。
九、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6 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020-82068252 传真电话:020-82068252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