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恒运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1,940,695.73元。母公司2018实现净利润为538,809,303.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8,350,557.57元,减去2018年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8,508,282.0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88,651,579.06元,减去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3,880,930.35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34,770,648.71元。
根据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以及目前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43,867,392.20元,剩余1,090,903,256.5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分配预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