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8-005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恒运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标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改造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标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竞买联合体,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参加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污泥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改造项目投标,投标价格不超过16470万元。如双方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依法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95%,出资额为4750万元,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出资额为25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本公司办理本次项目的有关事宜。
上述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8月11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标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公司积极参加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污泥干化减量项目PPP社会资本方采购,简称“项目”)投标工作。
由于项目招标方《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必须对联合体投标成员、合作协议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及项目招标情况如下:
一、项目公开招标情况
该项目前两次公开招标均由于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失败,最后项目采购方式改为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2018年2月6日,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委托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认,本公司为主体的联合体成为中标候选人,最终报价为: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为15020.2685万元,污泥处置服务费3303元/吨(干基污泥)。随后,由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组织区管委会该项目政府方PPP谈判工作组各成员以及本公司为主体的联合体成员召开谈判会议,确认本公司为主体的联合体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二、项目变化情况
1、项目联合体成员增加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业主方(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2018年1月25日发布的项目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具有已正常投运的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至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干化减量处理项目应用业绩和具备在热电厂中进行干化污泥焚烧处置的能力”,由于本公司暂时没有干化污泥焚烧处置的能力,而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干化污泥焚烧处置的试烧、环评,并取得广州市环保局颁发的严控固废处理证书,为满足投标条件必须增加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
2、项目公司构成需要调整
污泥干化减量项目《资格审查文件》要求“项目公司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独资组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三十(30%)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标的社会资本方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当日完成全部的注资。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最低股比不得低于5%,具体出资由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中详细约定”。联合体各方必须参加项目中标后组建的项目公司,因此必须对项目如中标后项目公司构成作出调整。
经各方协商,建议项目公司结构调整为:本公司股比为90%,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股比为5%,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比为5%。
鉴于以上项目变化情况,公司将根据项目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增加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0%)为项目联合体成员,同时对项目公司结构进行调整,并履行此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