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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11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9—02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为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一工
    程局、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
    其中,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
    司17.44%的股份;其余发行对象非公司股东。
    2、 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以其所持有的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
    责任公司(下称“恒运C厂”)、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下
    称“恒运D厂”)的股权为对价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对价
    具体包括: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D厂4%股权;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C厂44%股权、恒运D厂34%股
    权;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C厂4%股权、恒运D厂3%股权;
    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持有的恒运C厂2%股权、恒运D厂1%股权;广州
    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持有的恒运D厂2%股权;广州源润森实业
    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D厂1%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3、本次发行正在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
    计、评估。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再次召开
    董事会,编制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及其摘要,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
    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本次发行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除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外,
    还须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以及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仍尚需满足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交
    易标的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对本次发行方案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本次发
    行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能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
    终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9月4日以书面
    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于2009 年9月10日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中发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3
    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
    利能力,公司拟向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认购人”)发行股份,购买认购人所持恒运C厂、恒运D厂的股权。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内容逐项表决,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广州
    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的关
    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黄中发先生、洪汉松先生、郭晓光先生、陈福
    华先生、钟英华先生、杨舜贤先生对以下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具体如下:4
    (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源
    润森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交易标的
    根据公司与认购人于2009年9月9日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交易标的为认购
    人所持恒运C厂50%股权和恒运D厂45%股权,具体包括:广州开发区工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D厂4%股权;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恒运C厂44%股权、恒运D厂34%股权;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的恒运C厂4%股权、恒运D厂3%股权;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持有的恒运C厂2%股权、恒运D厂1%股权;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
    公司持有的恒运D厂2%股权;广州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恒运D
    厂1%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恒运C厂95%股权和恒运D厂97%股
    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之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5
    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结果确定。资产评估结
    果确定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之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
    享有和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广州
    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共六家交易
    对象合计发行约7,602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将以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核准
    或备案的交易标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依据,由董事6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源
    润森实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认购方式:认购人以其拥有的恒运C厂和恒运D厂的股权为对
    价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09
    年9月11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计算方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发行价格为15.53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7
    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执行。本次向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国营黄陂农
    工商联合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广
    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
    一工程局、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
    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黄中发先生、
    洪汉松先生、郭晓光先生、陈福华先生、钟英华先生、杨舜贤先生对
    以下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