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公告编号:2024-039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