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八届十九次董事会议所议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司强化冷热产业链融资、助推销售及回收;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本次基于融资租赁的对外担保客户资质较好,公司创新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改善,被担保人股东及相关自然人向公司提供了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 翟云岭、刘媛媛、姚宏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