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8-023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七届
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19,606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692%。现就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大连冷
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4年12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和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六届八次监事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4、2015年1月10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
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5、2015年2月12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大连
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5年3月4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和六届九次监事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报告》,同意授予41名激励对象1,0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4日。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议和七届三次监事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和七届十一次监事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及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2015年3月4日公司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为锁定期。第三个解锁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
量的30%。
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4日,上市日为2015年3月26
日。截至2018年3月26日,第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及限售期均已届满。
(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的说明
序号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王志强、李文江共2人因离职原因,不再
2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满足解锁条件。
当人选; 除上述2名激励对象外,其他39名激励对象未发生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情形。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9,947,307.39元,不低于授予日前2012年至2014
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 128,529,281.8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
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为126,122,809.25元,不低于授予日前2012年至
负。 2014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6,810,394.74元,
满足解锁条件。
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079,715,105.37元,
相比2014年增长率为45.87%;公司2017年度归属
相比2014年,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4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相比2014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165,044,724.44元,相比2014年增长率为56.54%,
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 除上述2名激励对象外,其他39名激励对象上一年
5
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度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限制性股票为5,919,606股。
除激励对象王志强、李文江共2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具体解锁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已解锁限制性股票 本期可解锁限制 剩余未解锁限制
激励对象
票数量(股) 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性股票数量(股)
纪志坚 董事长 1,978,830 1,385,181 593,649 0
徐郡饶 董事 1,385,160 969,612 415,548 0
丁杰 副董事长 315,000 220,500 94,500 0
总经理
宋文宝 董事会秘书 593,880 415,716 178,164 0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 15,459,150 10,821,405 4,637,745 0
核心人员(35人)
合计(39人) 19,732,020 13,812,414 5,919,606 0
注:因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现金;每10股
转增5股)以及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现金;每10股转增4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