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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9 深市 广弘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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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7

广弘控股:广弘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4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
            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情况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创投)计划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08月04日止(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累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比例(含 2020 年12月28日至2021年02月05日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广弘控股已发行总股本1%,不超过2%,即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5,837,903股,不高于11,675,806股。

    2、根据增持计划,截止 2021 年 8 月 4 日,广弘资产及广弘创投对广弘控
股实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业《关于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
知函称按照 2021 年 2 月 5 日函告的增持计划,广弘资产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弘创
业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交易方式对广弘控股股份进行了增持,截止
2021 年 8 月 4 日,广弘资产及广弘创投对广弘控股实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增
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

    基于对广弘控股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 同时为提升投资
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弘控股投资者权益,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计划
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08 月 04 日止(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累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比例(含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5 日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广弘控股已发行总股本
1%,不超过 2%,即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5,837,903 股,不高于 11,675,806 股。
    3、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增持计划可能因广弘控股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增持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相关承诺: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广弘控股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名称: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增持股份时间、数量及比例

    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08 月 04 日,广弘创投以自有资金通过深
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 6,768,834 股,占广弘控股总股本的1.16 %,增持使用资金 4190 万元。根据增持计划,本次增持时间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广弘资产及广弘创投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弘资产      300,669,932        51.50%  300,669,932        51.50%

广弘创投      11,348,755          1.94%    18,117,589          3.10%

合计          312,018,687        53.45%  318,787,521        54.61%

    注:本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广弘控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广弘控股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广弘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3、本次增持期间,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遵守增持承诺,未有减持其所持有广弘控股股份的行为。

    4、增持完成后,广弘资产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承诺: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广弘控股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1、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均具备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且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的情形;

    2、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本次增持广弘控股股份的目的、计划和后续安排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本次增持不影响广弘控股的上市地位,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以要约形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4、广弘资产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5、广弘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本次增持广弘控股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影响广弘控股的上市地位,广弘控股的独立性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广弘控股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承诺函

    3、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广弘资产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广弘创投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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