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68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期权简称:柳工JLC1;
2. 期权代码:037367;
3. 首次授予日:2023年6月26日;
4.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7月13日;
5. 行权价格:7.10元/份;
6.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313.6846万份(注);
7.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974名;
8. 期权有效期:72个月;
9. 授予行权期: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期为3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36个月后、48个月后行权。
注: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为5,313.6846万份,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的授予数量5,314万份,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3日已办理完成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年4月25日~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 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54),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调整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4. 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57)。
6.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 授予基本情况:
1. 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2.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313.6846 万份;
3.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974 名;
4. 行权价格:7.10 元/份;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柳工 A 股普通股。
6.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总股数 占总授予量
序号 姓名 高管岗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比例
1 曾光安 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210.736 3.60% 0.11%
2 黄海波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127.0614 2.17% 0.07%
3 文武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158.8268 2.71% 0.08%
4 黄祥全 高级副总裁 133.2596 2.28% 0.07%
5 俞传芬 高级副总裁 127.0614 2.17% 0.07%
6 罗国兵 高级副总裁 120.8633 2.06% 0.06%
7 袁世国 副总裁 92.9718 1.59% 0.05%
8 朱斌强 副总裁 83.6746 1.43% 0.04%
9 肖小磊 副总裁 83.6746 1.43% 0.04%
10 潘恒亮 副总裁 69.7288 1.19% 0.04%
11 黄华琳 董事会秘书 64.3055 1.10% 0.03%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
4041.5208 69.04% 2.07%
管理骨干、技能能手以上的技能专家(不超过 963 人)
预留股数 540.0991 9.23% 0.28%
合计 5853.7837 100.0% 3.00%
注:
(1)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2)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3)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确定,其他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合理确定。
(5)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股数、占总授予量比例、预留股数及合计数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的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 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完成后至股票期权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 2 年。
3. 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完成日起满 24 个月后(即等待
期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4.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