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0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1,562 名激励对象共 3,758,730 股,占广西柳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1,955,019,991 股的
0.1923%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955,019,991 股 变 更 为
1,951,261,261 股。
2.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46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11 名因 2021 年度考核不合格,
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 5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235,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首期授予价格 3.37 元/股或预留股份授予价格 3.46 元/股,合计 798,895.20 元;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中的 4 人离职,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40 股;同时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故公司应对 1,51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502,77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须向前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金额共计 13,068,601.48 元。两次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3,758,730 股,涉及金额 13,867,496.68 元。
3.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12 月 27~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 年 12 月 27~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777 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 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1,58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128.30 万股。
9.2019 年 5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5.2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上
市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259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36 万
股,授予价格 3.46 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 1,476,111,376 股减少为 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 1,475,921,376 股减少为 1,475,240,876 股。
13.2021 年 3 月 25~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405.4 万股限
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23.02 万股拟回购注销。
1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其中 75.36 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14.15 万股
拟回购注销。
15.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完成 37.17 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公告,
公司总股本由 1,475,240,876 股减少至 1,474,869,176 股。
16.2022 年 3 月 28~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解锁的 2,944,8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
17.2022 年 8 月 25~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成功解锁并将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543,270 股,本次未能解锁并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3,522,81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50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11 名因 2021 年度考核不合格,
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255,9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未达标,故公司应对 1,51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02,77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须向前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金额共计
13,068,601.48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将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当年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因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期授予价格 3.37 元/股或预留股份授予价格 3.46 元/股,合计13,867,496.68 元(含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058 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955,019,991 元变为 1,951,261,261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本公告披露日前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3,758,73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955,019,991 股减少至 1,951,261,261 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