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4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944,800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1,39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2,944,8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12 月 27~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 年 12 月 27~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777 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 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
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1,58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128.30 万股。
9、2019 年 5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5.2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上
市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259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36 万
股,授予价格 3.46 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 1,476,111,376 股减少为 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 1,475,921,376 股减少为 1,475,240,876
股。
13、2021 年 3 月 25~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405.4 万股
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23.02 万股拟回购注销。
1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其中 75.36 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14.15
万股拟回购注销。
15、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完成 37.17 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公
告,公司总股本由 1,475,240,876 股减少至 1,474,869,176 股。
16、2022 年 3 月 28~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之日起 24 个月为锁定期,本次申请解锁股份授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预留股份
授予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36 个月至 48
个月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 30%。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已达到。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
行了审查,详见下表: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
是否达成解锁条件的说明
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一、公司层面: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公司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90 元/股,
于 0.67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行业平均水平为 0.48 元/股,达成;以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以 2017 年扣除非经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扣除数,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利润增长率为 319%,行业平均水平为230.8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242%,达成;公司 2020 年营业利润占利企业 75 分位值;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润总额比重为 98%,达成。
不低于 75%。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1、个人考核为胜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
任;2、激励对象需满足按《2018 年限制性予的 1,586 激励对象中,有 1,397 名激励对
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七章第一条规定不被禁象 2021 年考核结果为 D 以上(不包含
止参加激励计划的条件。 D),其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
锁,共计 2,944,800 股;除之前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外,本次
有 46 名激励对象离职,11 名激励对象考核
为 D,其获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 235,920 股。2、
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
划》中第七章第一条规定不得参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一是每股收益的要求,二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三是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1)每股收益
a)《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67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90 元/股,高于 0.67 元/股,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据万得查询得出行业平均每股收益为 0.48 元/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