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吸收合并方 住所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被吸收合并方 住所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吸收合并交易对方 住所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广西招工服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 23 号 8 号楼 A 座 202 号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22室-18
业(有限合伙)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
层201-2
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2 层
F215 室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 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23号8号楼A座202号
业(有限合伙)
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淹城南路588号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
2001户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人承诺并保证: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若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同意柳工股份在本报告书及披露文件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次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及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资产重组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录
声明...... 2
一、上市公司声明 ...... 2
二、交易对方声明 ...... 3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4
目录...... 5
释义...... 7
一、一般释义 ...... 7
二、专业释义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10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 10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 ...... 11
四、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 12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5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8
七、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30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31
九、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41
十、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42
十一、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机制 ...... 42
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43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46
重大风险提示 ...... 4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7
二、与本次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49
三、其他风险 ...... 5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5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52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5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72
四、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73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7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者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柳工股份、本公司、上市 指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吸收合并方
柳工有限、被吸收合并 指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方、标的公司
柳工集团 指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工服贸 指 广西招工服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双百基金 指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家制造业基金 指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诚通工银 指 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建信投资 指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指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嘉佑 指 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证投资 指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欧维姆 指 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源机械 指 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
柳工农机 指 广西柳工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柳工压缩机 指 柳工(柳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柳工建机 指 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
湖北欧维姆 指 湖北欧维姆缆索制品有限公司
四平欧维姆 指 四平欧维姆机械有限公司
欧维姆工程公司 指 柳州欧维姆工程有限公司
欧维姆检测公司 指 柳州欧维姆结构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东方橡胶 指 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司能 指 江苏司能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司能石化 指 司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智拓科技 指 广西智拓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柳工有限 100%股权
合并双方 指 柳工股份、柳工有限
柳工集团、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