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1-39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斌先
生、王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斌先生、王成先生自 2015 年 5 月 19 日起连续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刘斌先生、王成先生现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刘斌先生同时一并辞去其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成先生同时一并辞去其担任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斌先生、王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刘斌先生、王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斌先生、王成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斌先生、王成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斌先生、王成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柳工董事会公告
刘斌先生、王成先生在任职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其专业领域、公司规范化运作及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斌先生、王成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已经取得相应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柳工董事会公告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嘉明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研究
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教授。现任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重庆大学审计处长;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重庆大学资
产经营公司董事长。2010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兼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独立董事。
李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嘉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雪萍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2 月出生,党员,汉族,本科学历。
现任上海京超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负责人,兼任廊坊银行独董。2001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在合益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任负责人职务,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
在美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北京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陈雪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雪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柳工董事会公告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