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3-053
学 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56.760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53元。截至2021年2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8,685,227.94元,募集资金净额822,314,477.12元。
截止2021年2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81,712,849.91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1,138,898.30 元;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311,141,619.54 元;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316,836.39 元;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442,279.2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61,386,778.72 元(包含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1 年九届二
十一次董事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3 月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同日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的协议书》,并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之持续督导协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由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鉴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1 年 12月 13 日,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鉴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随后公司与中邮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各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目前,各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根据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 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学大 ( 厦 平安银行
门)教育科 股份有限 活期存款-协
1 技集 团 股 公司北京 15355266666699 824,399,708.17 133,777,512.13 定存款
份有 限 公 分行
司
学大 ( 厦
门)教育科 兴业银行 活期存款-协
2 技集 团 股 北京中关 321070100100346790 136,726,728.27 定存款
份有 限 公 村支行
司
学大 ( 厦 中国民生
门)教育科 银行股份 活期存款-对
3 技集 团 股 有限公司 632698527 29,415,798.83 公“流动利 D”
份有 限 公 北京分行
司
北京 学 大 中信银行
4 信息 技 术 股份有限 8110701013502051597 46,639,494.18 活期存款-协
集团 有 限 公司北京 定存款
公司 分行
北京 学 大 中国民生
5 信息 技 术 银行股份 632715618 54,080,252.26 活期存款-对
集团 有 限 有限公司 公“流动利 D”
公司 北京分行
北京 学 大 宁波银行
6 信息 技 术 股份有限 77040122000265000 60,746,993.05 活期存款-协
集团 有 限 公司北京 定存款
公司 丰台支行
天津 学 诚 宁波银行
7 时代 教 育 股份有限 77040122000265153 0.00- /
科技 有 限 公司北京
公司 丰台支行
合计 824,399,708.17 461,386,778.72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 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 26,823.60 25,915.82 8,000.00
建设项目
2 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 11,794.03 11,464.95 6,000.00
项目
3 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 8,677.58 6,791.12 2,114.66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5,334.00 5,182.18 1,50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 30,000.00
合计 - 49,354.07 47,614.66
1、以上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含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投入金额。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已投入情况请详见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以上调
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