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3-00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号)核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建设项目”、“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项目”、“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近日,公司已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就原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1、补充协议签署方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1
甲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
甲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丙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3
甲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1
甲方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
甲方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3
甲方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丙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三: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丙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将原协议第一条中募集资金专户用途变更为:“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建设项目’、‘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项目’、‘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原协议其余条款均不变,除本补充协议约定变更的条款外,其他内容仍按原协议的约定履行。
(3)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