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0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邵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邵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范锐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崔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刁月霞女士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刁月霞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刁月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全资子公司 Xueda Education Group、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崔志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 17日
附:
邵涛先生简历
邵涛,男,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师范
大学教育学学士。邵涛先生历任前 101 网校总经理,THEONE 智能钢琴教育高级副总裁。邵涛先生于 2018 年 8 月加入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任在线教育事
业部总经理;于 2020 年 3 月晋升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 AVP,同年任运营委员会
常务秘书长;于 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 COO。
邵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邵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范锐先生简历
范锐,男,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范锐先生历任东易日盛人力资源总监,东研集团副总裁,天九
共享集团 CHO。范锐先生于 2020 年 8 月加入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至今,担任子
公司学大教育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
范锐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范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崔志勇先生简历
崔志勇,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硕士学位。崔志勇先生于 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任淄博启智科贸有限公司经理办主任;于
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就职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管理培训
生、集团投资中心重大产业投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股证事务部、市值管理中
心负责人;于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就职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于 2020 年 6 月加入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总裁办。
崔志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崔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