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5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教育”或“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3,113.89 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567,602 股,发行价格为 38.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705.0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22,314,477.1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95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为人民币 5.79
亿元(含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银行利息),募集资金已使用约 2.47 亿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教学网点建设项目 47,342.03 27,395.96
2 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 33,430.00 30,000.00
3 OMO 在线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22,951.50 10,000.00
4 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款 33,000.00 28,883.04
合 计 136,723.53 96,279.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教学网点建设项目 47,342.03 23,398.76
2 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 33,430.00 25,622.86
3 OMO 在线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22,951.50 8,540.95
4 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款 33,000.00 24,668.87
合 计 136,723.53 82,231.4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及子公司
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 3,113.89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 已预先 其中: 拟置换金额
称 投入资金 室内装修 消防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
支出 及安装改造
1 教学网点建 375.44 216.00 41.75 117.69 375.44
设项目
2 教学网点改 2,738.45 1,826.77 244.24 662.06 5.38 2,738.45
造优化项目
合 计 3,113.89 2,042.77 285.99 779.75 5.38 3,113.8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9427 号)。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113.89 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现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学大教育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学大教育公司截
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