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48号
广 州 岭 南 集 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部 分 国 有 股 权 划 转 充 实 社 保 基 金
完 成 的 公 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2021-008 号),表示经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来函通知,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 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岭南集团 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
充实社保基金完成的函》,来函表示广州市国资委已将持有岭南集团 10%的股权划转至广东省财政厅,岭南集团已办理完成相应的国有产权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岭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10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2,382,302 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100,301,686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106,24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岭南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团 1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02,382,302 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00,301,686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106,24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岭南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完成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