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6-01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3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计划注销104.3967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为零。公司于 2016年5 月25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同意,2016年6月3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实际达成情况:
行权期 行权指标 实际达成情况
行权前一财务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净资 -34.54%,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产收益率不低于 4%,且三个指标都不低 39.96%,净资产收益率为
第三个行权期 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分位值,国有资 2.96%,国有资本增值率为
本增值率不低于10%,且不低于同期深证 62.02%,低于同期深证综指的
综指的增长率。 增长率。
公司2015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业绩不达标的规定:若行权前一财务年度考核不达标,全部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已授予给47名激励对象的相应股票期权104.3967万份,并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
手续。经本次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为零。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