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3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3
年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6.35元,调整为
6.33元;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已从公
司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调整为51人,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322.78万份。因公司2013年度业绩未
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07.5932万份股
票期权。公 司 于 2014 年7 月 2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同意,2014年7月10日,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行权价格调整:
经公司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
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3年6月28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
根据规定行权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为6.35元,调整为6.33元。
2、激励对象人数和期权数量调整: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有10人从公司离职,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如下: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1人,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322.78万
份,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
整的规定。
3、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13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行权期
对应的107.5932万份股票期权,连同已离职的10位激励对象获授予的30.01万份
股票期权,本次共注销137.6032万份。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上述调整及注销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为51人,行
权价格为6.33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为215.1868万份。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