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2 证券简称:白云山 A 公告编号:2012—051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拟以新增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简称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和人员等,均将由吸收合并后的广州药业承
继。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已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经本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及广州药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一次内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2
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关于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的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根据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联系人:高燕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 88 号办公楼五楼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 88 号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高燕珠
邮编:510515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
传真号码:020-87063699
联系电话:020-87062599
联系人:高燕珠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逾期
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
的债权将由吸收合并后的广州药业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