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2-01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吴定刚先生、董事
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牟文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雍凤山先生、洪远嘉先生、赵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对《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告,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的总股
本 1,029,923,715 股(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回购的 B 股股份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1,496,185.75 元(含税)。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901,324,751.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实施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报酬事宜。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
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1 年 1-12 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0,983,896.93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
公司在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
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同意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 49,526,210.35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
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119,542,011.35 元,账面价值 3,484,265.03 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报废净收入2,522,116.09 元,净损失 962,148.94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减值测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957,831.68 元计入
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对此报告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
险,保持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业务交易余额不超过 8.25 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 1 年。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且
回购 B 股股份已完成注销,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44,597,881 元减少至1,029,923,715 元,并同意依法对本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