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等相关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 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向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在内的七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858,67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5.59 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6CDA40272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9,999,998.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9,267,276.08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540,732,722.76 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17 日,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8,000,000 元
后余额 1,541,999,998.84 元划转至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具体情
况如下:
序 银行名称 专用账户账号 存储金额(单位: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1 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 12181001040028002 391,000,000.00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行
2 交通银行合肥寿春支行 341304000018880007121 559,000,000.00 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
术新品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3 光大银行长江西路支行 76670188000416855 320,000,000.00 智慧生活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4 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 1302010238000000269 271,999,998.8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注1)
合 计 1,541,999,998.84 --
注 1:存入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账号 1302010238000000269)的募集资金271,999,998.84 元包括其他发行费用 1,267,276.08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该账户实际可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70,732,722.76 元。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102,958,494.01 元,同时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32,609,413.91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7,418,573.95 元(含银行手续费 200 元)。另外,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为 512,884.08 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为 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9,618,756.69 元(含
由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4,283,150.04 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39,525,852.1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 年 12 月全面修订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投向变更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该制度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从 2016 年 9 月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由于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生活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科技”)实施,故智慧生活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由公司和长美科技与申万宏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
使用金额为 1,102,958,494.01 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 129,618,756.69 元
(其中含存款利息收入 4,283,150.04 元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39,525,852.13 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明细表
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购买银行理财产 合计
品收益
1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25,095,957.71 4,011,563.28 38,511,235.70 67,618,756.69
1.1 农业银行 其中:智能制造(合 0.00 3,861,378.46 34,630,642.02 38,492,020.48
合肥金寨 肥)项目
1.2 路支行 年产 200 万台洗衣机 25,095,957.71 150,184.82 3,880,593.68 29,126,736.21
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交通银行 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
2 合肥寿春 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 60,713,796.81 271,586.76 1,014,616.43 62,000,000.00
支行 发项目
光大银行
3 长江西路 智慧生活项目 0 0 0 0.00
支行
工商银行
4 合肥长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0 0 0 0.00
东路支行
合计 85,809,754.52 4,283,150.04 39,525,852.13 129,618,756.69
注: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后期各项目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的剩余资金及利息全额 272,147,339.85 元提
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账户予以了注销。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8 月 19 日、10 月 11 日将“智慧生活项目”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收入合计 305,843,051.27 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 0 元,已将该账户注销。同时,公司已将项目实施主体
长美科技公司予以清算注销。
3.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将
“智能研发项目”账户中扣除预留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和理财、利息收入合计 126,766,362.64 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继续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4,073.272276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41.8573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