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0-00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菱”)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概述
(一)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评级不超过R3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理财产品投资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风险评级不超过R3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风险评级: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R1级(谨慎型):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R2级(稳健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
R3级(平衡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进取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R5级(激进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三)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额。
(四)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理财产品投资的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选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1.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
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四、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动态余额不超过13亿元,并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理财产品投资制定了《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较完善,可有效控制理财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3.本次理财投资额度用于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投资。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将对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