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9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菱”)
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智能研发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125,084,220.44 元(包括理财、存款的利息收益 47,970,805.20 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将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合计 114,368,326.60 元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账户,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后续由该募集资金专户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余款,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要求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0月成功向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在内的七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80,858,676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9,999,998.84 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含 税 ) 29,267,276.08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540,732,722.76 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年新增 60 万台中大容积环保节能冰柜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变更投入“年产 200 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智慧生活项目”并将该项
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已使用募集
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含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入额 (截至 2019 年 永久补流金额 理财收益及存款利
11 月 30 日) 息收入)
1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39,870.65 39,100.00 14,359.967480 - 28,116.919845
1.1 其中:智能制造(合肥)项目 27,870.65 27,100.00 13,859.967480 - 16,616.919845
1.2 年产 200 万台洗衣机 12,000.00 12,000.00 500.000000 - 11,500.000000
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2 智能研发 能力建 设 及智能家 55,900.00 55,900.00 36,751.825816 - 23,945.254704
电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3 智慧生活项目 32,076.00 32,000.00 4,500.160000 30,584.305127 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7,073.27 27,088.006377 - 0
合 计 157,846.65 154,073.27 82,699.959673 30,584.305127 52,062.174549
注: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后期各项目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将“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的剩余资金及利息全额 272,147,339.85 元提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和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予以了注销。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
8 月 19 日、10 月 11 日将“智慧生活项目”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305,843,051.27 元提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取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 0
元,已将该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5 年 12 月全
面修订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使用管理、投向变更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该制度已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效益,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从 2016 年 9 月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由于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智慧生活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科
技”)实施,故智慧生活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由公司和长美科技与申万宏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共计 367,518,258.16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39,452,547.04 元,其
中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为 114,368,326.60 元,该募投项目投资
节余金额 77,113,415.24 元,以及该项目募集的资金产生利息收益为
47,970,805.20 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项目 募集资金额 已投资额② 募投项目投资
① 待付合同尾款 节余金额④= 理财及存款利 小计⑥=③+④+
及质保金等③ ①-②-③ 息收益⑤ ⑤
智能研发能力
建设及智能家 559,000,000 367,518,258.16 114,368,326.60 77,113,415.24 47,970,805.20 239,452,547.04
电技术新产品
开发项目
(二)“智能研发项目”计划投资建设及实际建设情况
为保障智能战略的实施,公司基于已有研发平台、实验中心、信息化平台和
人才储备,大力建设企业智能研发能力,开发智能家电技术及新产品,实现智能
技术、产品研发、软件支持与产品制造、智能交易的有机整合和规范运作,从根
本上解决智能战略实施面临的研发能力瓶颈和产业化瓶颈。
根据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公司作为“智能研发项目”
的实施主体,拟投资金额为 55,9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8,000 万元,其他
费用 37,900 万元),实施包括“智能研发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智能研发管理平台
建设、实验中心建设及搬迁、人力资源建设、合作研发等)”和“智能家电技术
及新产品开发”两大部分的项目内容。
根据原定计划,“智能研发项目”建设期 3 年,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2018 年底。截至 2018 年底,该项目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