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3-1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同意聘任田长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田长华先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田长华先生简历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
田长华先生简历
田长华,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北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人力资源部部长,院办公室主任、保密管理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某现场指挥部部长,基建管理部部长等职。
田长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