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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7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王宏安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经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补选王新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其他 8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在王新星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仍为9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新星,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历任中国兵器工业导航与控制技术研究所某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带头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王新星先生长期从事产品总体设计与项目管理,荣获国防科工局突出贡献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一等奖、科技进步特等奖、工信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现任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新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