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8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 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 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 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 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 席合伙人:胡少先
人员情况: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210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1901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 人。
收入情况: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0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80 亿元。
客户情况: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5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审计收费:5.7 亿元;与公司属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绍秋,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绍秋,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志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期审计收费 1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收费 110 万元,内控审计 50 万元。本期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审计、咨询、专业鉴证等相关服务,年度审计服务费总额预计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 110万元,包括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鉴证、咨询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
二、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
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