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0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志强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经公司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志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7-83880269
传真:0377-83882888
电子邮箱:lizhiqiang001@sina.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李志强先生简历
李志强,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艺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计量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财务部长;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兴燕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后勤装备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等。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志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志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