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7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人员情况: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203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1,859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37 人。
收入情况: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0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7.2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80 亿元。
客户情况: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511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审计收费:5.80 亿元;与公司属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绍秋,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绍秋,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胜亚,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变更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变更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审计、咨询、专业鉴证等相关服务,年度审计费总额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 110 万元,包括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鉴证、咨询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万元。较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40 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减少 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减少 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2020 年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承担审计服务年限的有关要求,已达到为公司服务的最长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