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22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吴良卫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22 号
附件:
吴良卫先生,1979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律师。主要工作经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新苏商标事务所职员;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江苏澄星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08 年 2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江苏新桥建工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9 年 1 月起至今,任江苏远闻
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吴良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