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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荣安地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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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 2021-05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所) 成立于 2013 年,
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 1999 年脱钩改制, 2013 年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
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女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从业人员
总数 1143 人,其中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67 人。注册会计师中, 192 人签
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52,149.9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48,063.8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3,195.39 万元。 2019 年年报审计公司 5,000 多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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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64 家,收费总额 6,489.70 万元, “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收费总额 1,698.76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末,天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1,067.58 万元,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游世秋
游世秋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7 年
10 月份开始在天衡所执业, 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南京港、荣安地产、新洁能、固德威。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春华
顾春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 年 12 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 200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的上市公司苏盐井神、华光环能、南方轴承、苏州科达、远大控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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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申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 年
3 月份开始在天衡所执业,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参与审
计的上市公司荣安地产、新洁能、南方轴承、华光环能。
4.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
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 2021 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
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
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同意续
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对
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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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
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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