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快公司房地产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子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温州恒硕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梁科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共同土地储备及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5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事项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浙江”)于2021年3月19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以其自有资金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阳光城浙江”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嘉兴荣城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气象路 1741 号隆兴商厦 805-96 室
3、法定代表人:陈寅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持有该公司51%股份,“阳光城
浙江”持有该公司49%股份。
8、关联关系:嘉兴荣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事项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荣安”)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浙江”)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安”以其自有资金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阳光城浙江”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1、名称:台州安越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银泰城 123-313
3、法定代表人:余挺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安”持有该公司51%股份,“阳光城浙江”持有该公司49%股份。
8、关联关系:台州安越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事项三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康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益置业”)与温州市梁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科置业”)于2021年3月22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以其自有资金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梁科置业”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温州康鹏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宁波路 2801 号 11 楼 1120 室
3、法定代表人:钱锦益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持有该公司51%股份,“梁科置业”持有该公司49%股份。
8、关联关系:温州康鹏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事项四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康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益置业”)与温州恒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硕置业”)于2021年3月22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以其自有资金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恒硕置业”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温州康创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宁波路 2801 号 11 楼 1121 室
3、法定代表人:钱锦益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持有该公司51%股份,“恒硕置业”持有该公司49%股份。
8、关联关系:温州康益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五)事项五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浙江”)于2021年3月19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
司“嘉兴荣安”以其自有资金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阳光城浙江”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嘉兴光纳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广益路 819 号 588 室
3、法定代表人:毛朝辉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持有该公司49%股份,“阳光城浙江”持有该公司51%股份。
8、关联关系:嘉兴光纳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六)事项六
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荣安”)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浙江”)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安”以其自有资金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阳光城浙江”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1、名称:台州荣与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银泰城 123-313
3、法定代表人:吕波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安”持有该公司49%股份,“阳光城浙江”持有该公司51%股份。
8、关联关系:台州荣与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七)事项七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康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益置业”)与温州市梁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科置业”)于2021年3月22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以其自有资金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梁科置业”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温州市梁昌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黎明工业区 28 号 409 室
3、法定代表人:姜风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持有该公司49%股份,“梁科置业”持有该公司51%股份。
8、关联关系:温州市梁昌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八)事项八
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康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益置业”)与温州恒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硕置业”)于2021年3月22日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享,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用于获取土地储备及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以其自有资金出资98,000万元人民币,“恒硕置业”出资102,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温州恒会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瓯江路鹿港大厦 A 幢 24 层-1-16
3、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益置业”持有该公司49%股份,“恒硕置业”持有该公司51%股份。
8、关联关系:温州恒会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非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事项为公司基于房地产主业的投资拓展需要与其他合作方在平等、自愿、互信、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互惠共赢,建立双方在房地产业务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合资公司获取土地时,双方将另行签署项目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竞买框架协议、合作开发协议等,并对合资公司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投入资金、享有股东权益、共同承担风险等。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事项旨在推进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发展,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项目投资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各城市公司深入研究相关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加强对合资公司的管控,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投资、开发进度,实现资金平衡,应进一步加强产品营销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