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4-035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或者“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6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数量: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1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7.5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1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1.7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因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内在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6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16 元/股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7.5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1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91.7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以下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16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7.5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7,587,267 2.10 47,587,267 2.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13,222,251 97.90 2,196,846,706 97.88
总股本 2,260,809,518 100.00 2,244,433,97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16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1.7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8%,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7,587,267 2.10 47,587,267 2.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13,222,251 97.90 2,202,305,220 97.88
总股本 2,260,809,518 100.00 2,249,892,48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132,113.58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390,801.72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91,289.56 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占本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32%、3.84%、7.84%。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