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ST 国医 公告编号:2022-015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
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和西安高新医院(以下简称“高新医院”)
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复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7 条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3、公 司 申 请 撤 销 公 司 股 票 其 他 风 险 警 示 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在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过程中,因公司下属高新医院、中心医院院前机械地执行相关防疫政策,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对两家医院作出停业整顿 3 个月,期满整改合格后重新开诊等处理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17 日(星期一)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
和西安高新医院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复诊。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1.8 条 规 定 , 经 公 司 第 十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于2022年4月1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本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