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解放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确信无遗漏任何重大事项,以至于本说明书有误导成分。本说明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公司并未授权其他人士对本说明作任何解释或提供本说明书内容以外的其它资料。
主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1994年5月25日
陕解放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时间
1994年5月16日至6月3日
配股权证交易日1994年5月31日至6月13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认购配股缴款日1994年6月14日至6月27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获配股票开始交易日1994年7月7日
配售比例 每10股配售1股
配售价格 每股人民币3元
权证编码 8516
认缴配股款地点: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深交所上市证券'93分红派息'94配股运作方案(A股)》等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公司二届董事会九次会议通过了1994年度配股方案,并提交1994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西安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4年4月19日以市证监办字〖1994〗003号文批准。现将本次配股事宜说明如下:
二、配股要项
1.配股数量:506.525万股
2.配售价格:每股3元人民币
3.配股对象:截止1994年5月25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在册的全体陕解放股东
4.配售方式:凭配股权证认购所配新股
5.配股筹资额:1519.575万元(含发行登记过程中的费用和佣金)
三、配股结构
本次向国家股股东配售70.15万股,向法人股东配售295.691万股,向个人股东配售140.684万股。国家股东-西安市国资局不放弃此次配股权,并将以实物资产折价配股。本次配股缴款结束之日后15天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股本变动公告书》。
四、配股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西安市解放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
电话:(029)7217854
2.包销商:西安证券公司
地址:西安市西安大街378号
电话:(029)7231813
3.股份登记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股份登记处:西安市证券登记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青少年宫一层
电话:(029)7284255
五、股票、权证停止转托管日
自1994年5月16日至6月3日,陕解放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
陕解放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六、配股权证的派发
1.陕解放股东享有配股权证的资格以1994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深圳以外的各登记机构的登记资料为准。
2.本次派发的配股权证,按陕解放股东在股权登记截止日实际持有的股份数量,以10配1的比例由证券登记机构直接记入陕解放股东的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
3.陕解放权证开始派发时间为1994年5月31日。自1994年5月31日至 1994年6月13日的交易日中,已托管公众股股东可凭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或证券帐户卡)、股票存折在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拥有的权证;已在西安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过登记手续的持有实物股票的公众股股东,可凭相应证件到西安证券公司第二营业部打印其拥有的权证;法人股的配股权证直接登记到西安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4.由配股产生的零碎权证(不足一股者)不派发经股东。
七、配股权证的交易
1.配股权证可流通部分于1994年5月31日至1994年6月13日内的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张”,每100张权证为一手。
2.配股权证的交易程序及费用与股票相同。
八、配售股票的认购
1.凭配股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1994年6月14日至1994年6月27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2.每1张配股权证可认购1股配售股份,认购价为3元人民币。
3.认购者在缴款期内凭身份证、股东代码卡(证券帐户卡)、股票(证券)存折在配股权证托管商处办理缴款认购手续。
4.认购者可执认购凭证于1994年7月7日起到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存折。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应到托管证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登记机构核对查证。
5.国家股、法人股所配股份的认购由西安证券公司直接办理。
6.配股缴款结束后未被认购的权证,由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进行处理。
7.可流通的配售股票经托管证券商处打印,7月7日以后可以交易。
九、认购股款的汇集
按照《配股权证认缴股款运作方案》,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购资料,将股款直接从各托管证券商的清算帐户划至包销商指定的专用帐户。
十、配股所募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次配股如股东全部按期认购,合计可筹得资金1519.575万元,扣除国家股股东以实物资产折价配金额及发行、登记过程中的费用及佣金后,本公司的净筹资额预计为1284.2517万元。
本次配股的目的是为本公司兴建中的中港合资项目-开元商城筹集建设资金。1994年度开元商城建设共需投资13430万元,分项计算如下:
1.1994年度工程款,计需资金1.2亿元;
2.购买用电权费,计需资金400万元;
3.水源投资需130万元;
4.取暖增容费约350万元;
5.其它市政配套设施投资500万元;
6.设计勘察费50万元。
按合同规定,我公司的出资比例为51%,应出资额为6849.3万元。本公司拟将本次配股所筹资金以现金的形式投入,缺口部分将以其它融资形式解决。
十一、1994年度溢利预测
根据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关于本公司1994年度溢利预测的审验报告,本公司1994年度的税后溢利为1097万元,按送配股后的总股本6078.3万股计算,预计每股收益为0.18元。
十二、特别说明
本次配股期间陕解放股票不停牌。
十三、咨询
1.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者,请垂询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六号
电话:(029)7217854
2.认购者凭配股权证在认缴配售股份的款项后到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如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关于'94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
2.1994年4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关于1994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3.《关于西安市解放百货股份有限公司'93分红派息'94配股方案的批复》市证监办字(1994)003号
4.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1994年度溢利预测的审验报告
5.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
西安市解放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