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67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包括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等在内的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文件进行调整、修订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鉴于公司委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重新出具了可研报告,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拟募投项目根据市场情况修改了经济效益测算等相关内容,不涉及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安排,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议案 6、7、8、9、10、11 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7、8、9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4 年 10 月 27 日,会议在
公司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崔恒忠先生和陈定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4 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计提 2024 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70)。
三、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重
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费用合计 6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 18
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
四、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五、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将物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500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程序和手续。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
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七、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需回避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股数的 5%(含)且不超过实际发行数量的 30%(含),本次发行的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重庆城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除重庆城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总量),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
(1+N)。
重庆城投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报价,则重庆城投不继续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 16,500 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重庆城投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
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格莱美城项目 160,060.85 13,373.00
2 贯金和府一期项目 104,545.86 22,233.00
3 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层项目 95,155.73 13,39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380,762.44 7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普通住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