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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4 深市 渝 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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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关于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转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4-10-14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04—03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2004年9月28日本公司与重庆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公司)重庆翔鹰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鹰公司)签订《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转让合同》(以下简称
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的“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13337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现状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项目开发权转让给环城公司和
翔鹰公司。
    本公司与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出售资产议案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实施转让的议案。
    鉴于此次出售资产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10%以上,且出售资产的相
关净利润预计将达到5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确定的相关原则,上述交易出售资产本公司还将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上述交易出售资产事项还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上述交易出售资产不存在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的情况。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名称:重庆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90号 ;法定代表人:王钊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2、名称:重庆翔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渝北区龙溪松石南路83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伦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本公司转让的标的——系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的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13337平
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江北区国用(2000)字第0453751)及其他地上
现状建(构)筑物的所有权及项目的开发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1)此次转让合同双方确认以转让标的现状作价人民币7380万元整。
    (2)此次转让合同价款支付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即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由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51%,合人民币3764万元整;自转让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再向本公司支
付转让价款总额的49%,合人民币3616万元整。
    (3)本公司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现状土地及
其地上建(构)筑物移交给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占有。双方在《交接书》签署之日起,本公司
移交的建(构)筑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将随之转移给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
    (4)本公司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移交相关文件资
料,并协助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办理有关项目转让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
     2、项目转让定价情况
    本公司与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根据转让合同签订时转让标的的现状,并结合市场情况,将
转让标的协议作价总额为人民币7380万元。
     3、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 环城公司和翔鹰公司按合同足额支付本公司首期转让款;
    (2) 项目转让事项须经转受让双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它安排
    本公司此次出售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出售的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资产,系本公司于1994年通过拍卖方式获得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前些年由于项目定位及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实施开发。本公司此次对
其实施转让,旨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确保主业经营的良性发展,更
好地维护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此次出售的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资产,预计可获转让收益2900余万元,对提升本
公司经营业绩,改善本公司财务状况等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将有利于本公司履行和实现股东
利益与价值最大化的宗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重庆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重庆翔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