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12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主行权模式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开始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2023 年 12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0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7,045,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31元/A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
称“登记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
行权的期权简称:丽珠 JLC3,期权代码:03731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6、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登深圳通知,中登深圳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完成了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向 1,0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7.3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31 元/A 股。
8、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10、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届满。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满足本计划规定的如下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人选; 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2 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
15%。 剔除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指标计算以归属 响的净利润 188,941.87 万
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 元,相比 2021 年复合增长
付费用数值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6.13%,满足行权条件。
1、25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励条件,其尚未行权的股票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期权由公司注销。
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
2、1,001 名拟行权激励对象
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优秀及良好,其个人当年计
个人行权比例 100% 80% 0%
划行权额度的100%可行权。
2、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占
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公司总股本比例
唐阳刚 董事、总裁 16.00 6.40 0.01%
徐国祥 副董事长、副总裁 16.00 6.40 0.01%
杨代宏 副总裁 12.00 4.80 0.01%
杜 军 副总裁 12.00 4.80 0.01%
司燕霞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2.00 4.80 0.01%
黄瑜璇 副总裁 12.00 4.80 0.01%
杨 亮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00 4.80 0.0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994 人 1,669.25 667.70 0.72%
合计 1,001 人 1,761.25 704.50 0.76%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1.31 元/A 股。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